大公報 | 民生思路 | 黃頴灝

環評全稱環境影響評估,是一項評估工程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的制度,旨在減少項目開發導致的污染、保護人類健康與生態平衡。

現時香港幾乎所有大型工程進行前都會進行環評,預先判斷對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和需要採取的措施,並徵求當區居民或地方團體的意見,視乎是否需要修訂原計劃,直到在一定程度上取得共識才會開始工程。

環諮會早前商討是否接納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繼「馬拉松式」開會逾十六小時後仍未表決,最終只就委員會建議向項目倡議的土木工程拓展署要求提交補充資料。《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本來旨在評估工程項目倡議人所提交的發展方案的環境可接受性,而並非決定該項目是否需要或擬議的發展方案是否合適,惟今次在發展高爾夫球場與否的問題上,一個環評報告竟然花上十多個小時討論仍無結論,不僅不利於解決問題,亦與《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初衷相違。

這次事件還反映出另一個問題,環諮會無法達成結論,要求當局再提交補充資料,到下一次表決為止,又要再花幾個月時間。那為何沒有在最初環評開始時就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如果當時認為這些資料不重要,為何如今才突然要求補上?這體現出現時整個環評制度缺乏效率,理應一次過做完的程序卻要花上兩、三次才能完成,而且予公眾環評阻礙發展的不良觀感。香港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有必要討論改革現行的環評制度。

事實上,本港環評指引已經多年未更新,過去亦有發展計劃被環評報告中以地區有獨特的雀鳥、蝴蝶等為理由所拖延,因而受到長期的阻礙。環評報告的最大原則不是否決一切大興土木的工程,而是確保在推動有利社會發展或改善民生工程的同時,也能保護寶貴的大自然資源,平衡持份者的利益。

當局可參考加拿大和荷蘭的做法,設立一個開放的中央數據庫,將過去及現時正進行的環評和技術報告收納其中,透過中央資料庫提供地區生態的信息,縮短對稀有動植物或自然景觀評估的需時,加快效率。發展局設立的「空間數據共享平台」,正好可以協調各部門所提供與環境、土地發展相關的資訊。政府亦應檢視《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中一些過時的部分,刪減重複程序,並加入減碳減排實現碳中和等新目標。

一個好的環評制度,應該要證明開發和保護環境並非相互衝突,而是可以兩者並重,兩樣都做得好。香港要實現更大發展,一個好的保育制度必不能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