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20-06-09 | 文摘 | 潘學智、江肇恒

林鄭月娥早前錯引名人名言,令全城重溫曼德拉的生平事迹。上世紀的南非實行種族隔離政策,黑人受盡歧視。曼德拉組織武裝抗爭而投獄27年,被決心消除種族歧視的白人總統戴克拉克釋放後,轉用和平手段並當選總統,設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真委會),由堅持非暴力路線的南非大主教圖圖領導民族復和。真委會嘗試緩和政治矛盾,化解社會對立,近年例子有加拿大正視侵害原住民族的同化政策,印尼亦計劃反省排華屠殺的往事,對紛亂中的香港下一步何去何從有一定啟示。

結束種族隔離政策後,南非在1995年成立真委會,以較為寬容但仍符合道德標準的方式,處理社會極端撕裂下所犯的罪行,最終達至大和解。真委會擁有調查權以進行聆訊,曾遭非人道對待的受害者會被邀請講述經歷,加害者亦須提交證辭,更可申請特赦,雖然獲赦的少之又少。為社會療傷需要時間,而南非的經驗顯示真委會有助平息抗爭運動引起的騷亂,讓談判起步。

從復和彰顯公義

南非真委會是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的典範,以建立和平為核心,主張在處理犯罪事件時,考慮社會衝突的背景與人際關係的復和。實踐修復式正義須符合3個要求:(1)犯罪者為過失負責;(2)受害者得到合理補償;(3)調解矛盾,支持受害人及犯罪者重投社會。修復會議是一個對話平台,賦予涉事雙方機會尋找緩衝,敘說心理上及生活上所受到的衝擊,以同理心互相諒解,體現受害者的權利和尊嚴的同時,使個人、團體與社區的關係從損壞中修復。

此非無條件為和解妥協,因為尋找真相仍然不可或缺。西班牙的法西斯政權統治近40年,在獨裁者佛朗哥離世後倒台,為恢復社會安寧而約定的「遺忘協議」重和解而輕真相,一直為人詬病。有別於南非真委會,西班牙政府在1977年通過特赦法例,不追究佛朗哥時期的罪行,釋放政治犯,讓逃亡人士歸國免於受審。政府與人民為國家未來各讓一步,將整段時期塵封為歷史記憶,雖然幫助西班牙過渡至民主政權,但也讓嚴重侵犯人權的加害者免受法律制裁,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

單靠審判程序還原真相,亦未能療癒受害者的傷痕。法庭向來擔當實踐應報式正義(retributive justice)的角色,令不少人認為傳統刑事司法原則更能彰顯公義。的確,受害人一般以犯罪者是否得到應得的懲罰,來判斷公義是否得到彰顯。不過,愈來愈多司法地區的改革以修復式正義完善既有的刑事司法,從復和中彰顯公義,對少年犯和性暴案受害人之類的特殊群體尤有幫助。早於1985年,聯合國已經關注受害人的權益,以修復式正義觀訂立《為罪行和濫用權力行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則宣言》,促以同情和尊重的態度處理案件。近年,國際刑事法庭也開始在其法律框架之中平衡應報式與修復式正義,體現《羅馬規約》精神,撫平受創傷的社會,預防戰爭及危害人類罪行。

沒全面反省的對話機制  真相遙不可及

香港度過風雨飄搖的一年,我們未能梳理社會動盪的因由,提出符合社會現實和民眾情緒的建議,在不妥協真相的原則下平息民憤。籌備多時的監警會報告出爐,無調查權去審視對警方的各種指控,最終得出「無法證實」的結論是意料中事。例如6.12清場不能知悉局方的決策過程,8.11衝突又不能取得爆眼少女的醫療報告,報告只流於檢視程序與守則,相信諸位委員也早知難以符合公眾期望。政府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立場堅決,而年初已敲定人選的獨立檢討委員會瀕臨難產,檢視社會撕裂的意願只聞樓梯響。民主思路倡議設立具調查權和建議特赦權的香港真委會,誠然和解氣氛一直若有若無。梁美芬與鍾國斌動議引用特權法調查,由議員主持的公開聆訊,卻難保不會淪為乏人信服的政治操作。梁繼昌提私人草案設立調查委員會,將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然而要在立法會僵局中尋求跨黨派支持,難予厚望。

雖然部分案情會在法庭審訊中釐清,但是沒有全面反省、查找不足的對話機制,人們渴望的真相將會是遙不可及。法庭更不能修補決堤崩潰的管治系統、陷入谷底的警民關係、全面撕裂的人際交往和苦不堪言的情緒健康。逾500宗由直接受影響人士提出對警方的投訴,如查明屬實會進入司法程序,監警會委託倫敦大學學院所做的內部調查證明,警方行動的公眾支持度在同袍眼中好壞參半,反映警隊也不是鐵板一塊。不過輿論高度關注的多宗懸案,因為無人報案不予跟進,一方的說法是對警方失去信心所以放棄追究,另一方則指網上謠言乃子虛烏有。如此下去,「新屋嶺酷刑」、「太子站亡魂」、周梓樂墮樓、陳彥霖浮屍等案的真相恐怕石沉大海,永遠成為都市傳說。

修例風波逮捕約9000人,暴動案有罪成也有脫罪,其他判決將會接踵而來。司法制度是一個漫長過程,4年前的旺角騷亂案上訴至早前才被駁回,案發約6年前的佔中九子案亦正候上訴。社會衝突遺留的創傷,會藉着法庭新聞在隨後數年不斷纏繞每一個人。理大圍困的尾聲,校長、老師接走約300名未成年學生,試想等候這群年輕人的是什麼,相信沒有人不會不痛惜。在絕對不能損害法治的前提下,特赦、自簽守行為或警司警誡,也許可以給予雙方一個和解的契機。標準可參考解決納米比亞局勢時所採用的「內爾高原則」(Norgaard Principles),考慮以下因素:(1)犯案動機;(2)犯罪情况(是否個別沒有組織地犯事,還是在非法集會期間);(3)政治目的(是否為爭取訴求,還是有意圖推翻政府);(4)罪行和實現政治目的有無關係。

我們需要真相與和解

這一年來所發生的震盪,讓社會、家庭和很多香港人之間產生難以磨滅的矛盾。我們自詡為着公義、良知、真理奮鬥,過程中卻失去更多。在七情上面的雄辯當中,堅持己見不難,最難的是學會平心靜氣,向對方示好,尋求共識,而後者正正是這座城市和香港人現時最需要的東西。疫情帶來一段冷靜期,我們衷心呼籲社會各方,包括掌權者及每一位升斗市民,拿出最大的承擔和勇氣,暫時將自己的怒火和立場放下,攜手尋找真相,嘗試和解,讓香港重新出發,重見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