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9-02-15
D05 | 時代 | 法政隨筆 | By 湯家驊

娛樂與政治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歡音樂。最近有傳媒再一次訪問我,談起我的嗜好,挑起了一些畢生難忘的往事。可能不少人也聽過我的故事。我一生的轉捩點在於我喜歡音樂;因為我喜歡音樂,我才與法律系的教授談得投契,雖然入學資格不足,但也被他錄取成為港大第一屆法律系學生,從此一帆風順,跳出了社會中最基層的一群。

讀了法律系才一年,教授發現我晚上在灣仔酒吧以玩音樂賺取生活費,他把我召到他的房間,劈頭便問:「娛樂與法律不能共存,你選擇哪一種職業?」我毫不猶豫地說:「我要做律師!」

今天回首,我選擇走進娛樂圈或法律行業只相差一線,如果我選擇了娛樂,我肯定不會踏足政治。教授說得一點也沒錯,娛樂與政治是兩種極端的前途。娛樂是討人歡心的,但多是虛構的,也有很多人認為娛樂不是不可或缺的東西;政治卻不同了,政治是煩擾的,是真假不分的,也是很多人嗤之以鼻的東西。假如你以直接真誠的態度談政治,你會得罪很多人,令人對你罵不絕口;但假若你是娛樂圈人,很多人卻反而會珍而重之,敬仰不已。

政治不用本錢,但只可餬口;娛樂要不斷努力,但成功者衣食無憂。政治可以遺臭萬年,但娛樂最大不了便是人們忘記了你。說服我從政的是吳靄儀,她改變了我的下半生。不是埋怨她,但沒有她,今天肯定不會在這裏寫這篇文章。世事難料,逆來順受,一點不錯。

湯家驊

民主思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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