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9-03-29

D05 | 時代 | 法政隨筆 | By 湯家驊

 

上星期為了慶祝香港大學法律系創立五十周年,有電視台邀請我作訪問,重溫走進法律界的經歷和當了半世紀法律工作者的心得。老實說,不敢說有什麼心得,但五十年的往事則仍然歷歷在目,刻骨銘心。由跌跌碰碰地入讀大學法律系,到誤打誤撞地從政,至含淚辭職求去,這些經歷恍如一齣電視劇,是一個超現實的真實故事。

訪問者問,會用一句什麼話貫穿這五十年的漫長經歷。我想也不想便回答,從走入法律系那天開始,我便自認為一個法律人;一個法律人的首要責任是忠於法治,維護社會公義。忠於法治和社會公義兩者,與政治取向是完全無關的。法治和社會公義均是整全的、是獨立的,並非只是屬於個別群體的,更非只為個別政治理念而存在的。法治和社會公義是符合核心價值的,而非由政治主導的。這些價值觀說時容易,但有哪些人能做到、分得開?

從這角度看,法治和社會公義兩者,與群黨結派、仇視異見、漠視社會整體利益是難以共存的。堅持後者的人很難說服我他們的言行是值得社會尊重和認同的。因此無論他們的政治理想如何地崇高和合理,他們的言行和意識形態卻仍是難以接受的。也許這也正是我辭去立法會議席和退出政黨的原因之一。

轉瞬間便五十年了!我也由一個乳臭未乾的法律人變成了一個滄桑滿面的法律人。這五十年往事,豈止只能回味!

 

湯家驊民主思路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