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 2020-03-12 A11 | 每日雜誌 | 慎思而行 | 湯家驊

互聯網令世界資訊暢通,但也孕育了一世代不負責任的人。他們以謊言製造虛假言論,撒播仇恨,令文明社會四分五裂;加上全球個人主義與民粹主義抬頭,仇恨如病毒一樣,轉瞬間可以侵蝕整個社會。仇恨是現代文明社會的最大敵人。

現任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最近發表了一篇有關世界人權的經典演辭。他指出正當全球扶貧工作略見成效,平等權利稍見改善,也多了國家廢除死刑之際,人權標準卻反而日見下滑。他說:「仇恨言論正在威脅着民主價值、社會穩定及世界和平;社交媒體、互聯網與陰謀論正令仇恨像野火一樣四處燃燒,無法制止。」他更進一步慨歎仇恨言論在民粹政客和政黨催促煽動下,「已進佔了差不多所有自由民主或極權國家」。

盡快立法抑制撒播仇恨

包容多元社會正在節節敗退。聯合國大會早在一九六○年十二月已通過了一項決議,譴責所有「不同形式和表達方式的種族、宗教與國家仇恨」,並視之為違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人權宣言之行為。決議同時要求所有會員國盡最大努力阻止各種形式的仇恨撒播。可惜過了半世紀,不少社會因為追求及推廣極度民主自由,反而令個人仇恨主義成為最常見表達不滿的政治意識形態。這是現代文明社會的最大悲哀。

仇視某一類人或某一群體也是一種極端的歧視。《國際人權公約》有多項有關條文;例如第十七條明確指出「任何人之……家庭、住宅……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第十九條規定言論自由「附有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包括「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第二十條更清楚訂明任何「鼓吹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之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禁止之」。因此任何「起底」行為,任何侮辱,欺凌家人行為均屬違反基本人權行為,亦沒有任何理由可令這種行為變為合理。只有無恥政客,才會對這些違反道德、人權的言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全球不少國家已各自通過不少不同程度壓制仇恨的法律:一是訂立刑事仇恨罪;二是如一些把言論自由放高於基本人權和自由民主價值觀的國家如美國等,也把仇恨列為可於刑事案件加重懲罰的元素。

特區在捍衞人權工作方面一向強差人意,在推廣教育人權方面更是了無建樹,致令無論傳媒或個人,包括年輕人可以肆無忌憚地廣泛推動仇恨觀念,踐踏人權。政府必須鼓起勇氣,要求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應否及如何立法抑制撒播仇恨的法律。仇恨是一種社會病毒,它比任何疾病更可怕。我們必須正視這病毒,對症下藥,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湯家驊

民主思路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