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 | 慎思而行 | 黃頴灝

青年宿舍政策由前特首曾蔭權任內於二○一一年提出,至今已事隔十一年多。政府曾指七個項目涉逾三千個宿位,惟首個青年宿舍項目在二○二○年落成,只得八十個宿位,佔逾三千個單位中不足百分之三,政策目標及時間嚴重不達標,二○一一年的青年現在都變成中年,試問人生有幾多個十年,由此可見,政府多年來對青年是欠下政策債。

根據政府數據,二○二二年香港二十至三十歲的青年人口為七十三萬多,為香港總人口的十分一,政府剛公布最新長策報告,料香港公營房屋缺口為三十六萬伙,如按照青年人口比例,其實青年住屋需求也應該有三萬多,至少也是以萬計,當然這樣比較青年跟劏房家庭的住屋需求有多種因素考慮,但以十年計算才有三千伙青年宿舍,每年也只是三百間,難道青年宿舍的需求就只是每年三百個?筆者認為政策是名目大於真正幫助到青年。

筆者樂見近日政府研究把青年宿舍數目增加三千伙,更與酒店業商討租借酒店作為青年宿舍,其目的就是「即食」,但當旅遊業復甦時,酒店業應該以旅客為目標,幫助振興香港經濟,租用酒店作青年宿舍未必是長遠之策,佔用多了酒店房間反而阻礙了商經政策,可是按政府由二○一一年《施政報告》提出興建青年宿舍計畫以來,進度龜速,整整十年後再加推三千伙,除非三千伙能
在年內提供給青年申請,否則意義不大,青年人的心是酸的,因為這葡萄永遠都吃不到,到有時都變成中年。

提速提量 歸房屋局管埋

筆者就此有三項建議:第一,為了提速提量,建議參考簡易公屋興建簡易青年宿舍,其中一個原因是有別於家庭及有年幼兒童需要,青年多以個人身分申請,他們對於簡易宿舍接受程度更大,甚至可以把一個家庭單位分拆成兩至三個單位,前提是青年只需要私人空間;第二,建議把青年宿舍都可以歸於房屋局兼任管理,其中原因是以往申辦青年宿舍的非營利團體不熟悉建築工程,但要走訪不同部門及申請牌照,令到申請人和部門經常不對口,而且主要負責的政策局又不是主要負責建屋工程,是其中一個多年來滯後的原因,因此如房屋局能協助跟進,效果則會更佳;第三,青年宿舍應以每年三千伙為目標,而不是一個三千伙目標,二○一一年的三千伙目標到現在就變成每年三百伙,以七十多萬青年人口來計算,每年能入住的機率是百分之零點○四,青年猶如中六合彩一樣才能入住青年宿舍,又怎會有「獲得感」?如未能惠及一定份額的青年,政策則會淪為一個名目,就是推出當「做左」,能否實際幫到青年,可能也只是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