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20-06-12 D07 | 時代 | 法政隨筆 | 湯家驊

美國聽聞國家準備為香港特區就國家安全立法,隨即公開宣布香港的「死訊」。彷彿要為香港撰寫訃文,美國聲稱香港已「失去」高度自治,由「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老實說,回歸廿多年,西方國家、傳媒及特區部分政客不止一次公開宣布香港「已死」,大家聽了也開始見怪不怪。

說笑歸說笑, 誤會還誤會, 這麼嚴重的指控也該有一些事實根據。也許美國政府正如其大律師公會, 真的以為特區(Hong Kong SAR) 是指香港「特別自治區」(Special Autonomous Region) 而非「特別行政區」(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也許連大律師公會也可以弄錯,美國政府是否情有可原?

是否情有可原見仁見智,但事實是特區的「高度自治」並非取決於單一國家安全之議題,或立一條法例。「高度自治」所指的是一個更為廣泛的概念和事實:獨立的地區行政權、獨立的經濟和法律制度、獨立的審判權,獨立的法治、獨立的貨幣、獨立的稅制、獨立的金融體制、獨立的航空樞紐和航運地位、獨立的國際地位,例如衛生、貿易、文化、體育等國際聯繫。最重要的,是獨立的自由權利和核心價值。

一條法例便會可能改變所有高度自治所涵蓋的獨特元素嗎?因為一條法例便指「香港已死」;因為香港「失去了」高度自治,所以應該受到制裁,不是以偏概全是什麼?如果是誤會的話,那麼這是一個何等醜陋的誤會!

湯家驊

民主思路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