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9-10-11
D05 | 時代 | 法政隨筆 | 湯家驊

我沒有宗教信仰;但我非常尊重所有宗教或信奉宗教之所有人士。我相信宗教是正義的,是導人向善的,是能安定人心的。進行宗教活動的地方更是動亂中的庇護所,是宣揚以和平、博愛拯救社會的大本營。但是到了今天,實在太多以宗教之名去做一些文明社會不容之事,令人錯覺某些宗教比邪惡更邪惡。

記得十戒中第九戒教誨世人不要作假見證。我曾經感到奇怪:為什麼戒條不提及說謊,卻規範假見證呢?人成熟了,我漸漸明白這是突顯出作假見證比說謊更邪惡、更不可接受。說謊不一定出於邪惡意念,但作假見證之目的是要顛倒是非,把假的證實為真的,把對的證實為錯的。作假見證的人地位愈高,假見證的影響力愈大,這才是假見證的最大害處。因此從宗教角度而言,假見證比說謊更大罪。

假若社會被蒙騙,走上了歪路,作假見證的人必須負上責任,但旁觀者也難辭其咎。著名政治學家愛門畢特(Edmund Burke) 便說過, 邪惡之所以得以勝利,在於好人只作旁觀。這與中國人說「殺君馬者道旁兒」大有異曲同工之妙。正要勝邪必須有足夠之對抗能力;愈多人作假見證,便需要愈多人站起來是其是、非其非。抱着一套各家自掃門前雪之心態,沒錯,可能一時間可以明哲保身,但難保邪惡烈火始終會燒及所有人。今天香港命懸一線,你要作道旁兒還是作不旁觀之好人?

湯家驊

民主思路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