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20-9-18 | D07 |時代 |法政隨筆 | 湯家驊

十二位港人棄保潛逃,卻在內地水域被公安拘捕,一時引起社會廣泛討論。這邊廂,自稱是被捕者的家屬召開記者招待會要求特區政府介入;那邊廂,網上卻有人嘲笑此乃「天理循環」、「因果報應」。

事實歸事實,這些被捕者因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而干犯了香港刑法,違反法庭定下的保釋條件而逃離香港,卻因干犯內地與偷渡相關的刑法而被拘留,當真是莫大的諷刺。不知這些被捕者今天會否醒覺所謂「送中」是騙人的,是違反事實的,反對修例是無助保障他們在港受審權利的。假若他們不是成功迫使政府撤回修例,今天特區政府可能已按《逃犯條例》定下之機制與內地達成移交協議把他們引渡回港。事實是修例不但不是「送中」,反而是為了可令香港人「送港」。假若這些年輕人在獄中理解到這點,會否仰天長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當然,你可以說這些年輕人也是受害者,他們是被騙的一群,不應過分責怪他們。沒錯,那些顛倒是非、指鹿為馬的傳媒、議員及政黨領袖從沒有向這些年輕人表達過半點歉意,你可以說他們才是罪魁禍首;他們侮辱了這些年輕人的智慧,侮辱了我們的專業大法官,也侮辱了我們的法治。今天,這些年輕被捕者可能渴望能回頭是岸,但這些不負責任的傳媒、議員及政黨領袖何時才會回頭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