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D07 | 時代 | 法政隨筆 | 湯家驊

上星期在美國總統特朗普催促和煽動下,暴民終於直搗國會大樓,上演了一幕美國版的佔領議會。很多人不期然地把美國挑戰立法機關權威的表現和前年香港暴徒佔領立法會作比照。這些討論隨即引來不少支持暴亂者說什麼暴亂背後性質不同,什麼搗亂特區立法會是可以理解的,搗亂美國國會卻是不可以,因為那是一個民主制度下的議會;言下之意是,暴力在某些地方是可以接受的。

暴力便是暴力,只有一些埋沒良知和另有政治圖謀的人才會說「暴力有時可以解決問題」。早前,特區一位區域法院法官便曾說過:「無論理念多麼崇高,一旦涉及使用暴力,道理會變成歪理。」我們批評美國暴民破壞美國國會事件不是什麼「抽水」,而是慨嘆美國人對暴力的不同標準。一些美國政客看見特區出現亂象,便沾沾自喜地落井下石,說什麼是「美麗的風景線」,到暴亂發生在自家門前時,便痛斥暴亂者為「恐怖分子」,這是多麼的醜陋!

特區有不少人,包括部分傳媒,為這種無恥的雙重標準翻箱倒櫃地尋找開脫藉口,希望找出兩地暴亂不同之處是多麼的虛偽。當香港暴徒佔領立法會時你不譴責他們,你又有何資格認同美國官員譴責衝擊美國國會的暴徒?有人認為這只是崇洋作怪。對不起,這是太客氣的說法,只是有些人埋沒良心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