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香港・解憂 — 「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建議書

「民主思路」如廣大巿民一樣,為今天局勢憂心忡忡,希望凝聚香港人的集體智慧,為自1967年來最大之政治危機,尋求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作為一個智庫,「民主思路」相信,任何解決方案,必須建基於法治、清晰的目標和廣泛的社會支持。我們希望暴力事件能即時停止,讓社會能盡快展開修補工作。我們同時深信,任何可行的解決方案,若要得到社會各方支持,政府和不同持份者均須摒棄其固有立場,群策群力,向一個共同目標邁進。我們堅信,這目標必然是重建社會互信,令香港能夠繼續發光發亮,更趨平等。

基於這目標,「民主思路」建議:

  • 短期方面,可借鑑過去南非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和最近法國巴黎動亂的經驗,尋求社會和解;
  • 中期方面,政府進行適度之結構性改革,令政府能更有代表性及更能有效地掌握和回應民意。
「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下稱「真委會」)
  • 真委會的組成可參照《調查委員會條例》所設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下稱「調委會」)之程序和權力在職能範圍(Terms of Reference)上作相應之調校及修改。
  • 重點是,真委會的主要功能,並非分辨誰對誰錯,更非為指責或懲處任何人,或就事件找尋原兇,而是要重建社會的互信,令大眾一同向前看。當然,真委會在運作期間,無可避免地必需深入了解近日多次大型示威中之細節,以及發生衝突的成因,但這些資料,只可作擬訂和解方案之用。
  • 真委會主席,必須身無黨派,及屬德高望重之社會權威人士,例如退休法官或公眾人物。真委會必須具法定調查和傳召證人權力,亦需有足夠權力赦免提供證據的相關人士,不會令他們因作證而受檢控,藉以鼓勵他們能向真委會無私無懼地提供事實資料。真委會亦可參照法國總統馬克龍在處理「黃背心運動」時,所發起之全國大辯論活動。我們留意到當時法國舉行覆蓋全國之大型溝通活動,通過過萬場大大小小的地方會議、社區辯論、網上直接與總統對談、形形色色的意見書等方式,了解和收集社會大眾的怨氣和意見。及後政府官員更透過一套自動文字數據分析軟件,協助處理從不同渠道收集得到的意見,加以分析。最後,法國總統整合了全國意見,歸納並勾劃出四個主要的民間訴求,並作出相應的政策。
  • 我們亦建議,若特赦能有助於重建社會互信和凝聚民間共識,真委會應具權力就任何案件的特赦作出建議。儘管如此,真委會的特赦權力絕對不能損害法治;在這大前提下,嫌疑犯罪人士必須先經過及完成所有有關之法庭審判程序。若被定罪,真委會可考慮特赦能否有助於重建社會互信和凝聚共識,才能行使權力,作出特赦的建議。真委會的特赦權,不可亦不應與特首在《基本法》下之特赦權互相衝突,因此,真委會應只具向特首陳情特赦作建議之權力。為確保此建議有實質意義,特首在一般情況下,應接受特赦建議。
  • 真委會在作出特赦建議前,必須判斷該犯罪行為或違法行徑,是否為求達至某一政治目的、該行為之犯案動機、具體內容和法律性質,是否針對其政治對手、國家資產、人事、私有財產或個人,有否涉及其他受害者、相關行為是否只是執行指令,與其政治目的之關聯性和其他相關的考慮因素等等。
  • 另外,真委會亦可參考其他相關原則,例如「內爾高原則」(Norgaard Principles),即在解決納米比亞局勢時,所採納的行使特赦權力之建議。

於現有既定的制度中,建立上述機制殊不容易。我們認為另一可行性是尋求跨派別共識,經過立法會審議,共同構思一條和解草案。無論如何,我們相信,只要有決心,必然有出路。希望政府和社會各界能互諒互讓,給予雙方一個和解的契機。

結構性改革

「民主思路」同意,現在的危機乃源於長期制度性失衡。今天電子資訊快速流通,傳統守舊的諮詢制度顯然過時。為建立一個更有代表性和反應更迅速的政府,我們建議政府作出以下制度性改革措施,以使政府更能暢順運作及迅速回應巿民的訴求:

  • 重設中央政策組,回復其政策制訂和交流的功能。中央政策組的內部運作必須全面更新,與時並進,與現今瞬息萬變的社會進行適度互動;
  • 有效地發揮民意調查的作用,並用大數據去監測民意;
  • 革新行政會議的功能和組成;
  • 政制改革必須持之以恆;特區政府和社會需要接受循序漸進的民主發展,吸取過去教訓,認清不斷爭取具階段性成果之民主進程,總比停步不前為佳之大道理;
  • 全面更新現存之政府諮詢架構。

透過以上的建議方案,「民主思路」希望社會能聚焦討論向前邁進的方法,而非自困於永無止境的內耗衝突和持續仇恨的深淵中。我們堅信,互相仇視之惡性循環,只會擴大社會撕裂,令香港跌入萬劫不復的境地。希望大家能盡量運用集體智慧,走出陰霾!

附錄:南非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經驗

南非的「真相及和解委員會」(下稱「真委會」) 是在結束種族隔離政策後成立的法定機構,其權力有如法庭一般。那些曾遭受不人道對待的受害者,會被邀請到真委會講述他們的經歷,並記錄在案,施暴者亦可以向真委會提交證詞,並要求真委會為其罪行得到民事或刑事上的特赦。

與香港的獨立調查委員會類同,真委會有法定權力傳召任何人到委員會作證,亦有權力要求涉案人士提供文件或回答任何問題,並且可以向不同機構索取相關文件或證物以協助調查。在委員會提供的證據同樣不會在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被接納。

南非的真委會成立了三個附屬委員會以作出聆訊,包括人權侵犯委員會、特赦委員會、補償及更生委員會,這三個附屬委員會有以下功能及權力:

人權侵害委員會

  • 搜集並接收來自任何機構、委員會或個人與人權侵害相關的物品;
  • 為建立穩定而公平的社會及防止人權侵害作出建議。

特赦委員會

  • 調查及耹訊期內因與政治目的相關的行為而申請特赦人士;
  • 可以在經過耹訊或未經耹訊下頒布特赦;
  • 如經檢察院同意,可以要求將耹訊延期;
  • 如獲特赦,可以取消刑事審訊或終止判刑。

補償及更生委員會

  • 建議為受害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