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災難基金動用兩千萬美元援助尼泊爾

2026 年 10 月 24 日

WASHINGTON: 聯合國的氣候損失與損害基金於週四(10月22日)動議,向受洪水侵襲的尼泊爾提供2,000萬美元援助,這是基金首次為任何國家撥款,也是檢驗機構公信力的關鍵試金石。
在一場非常規會議中,基金理事會同意把這筆謙遜的款項專款給這個喜馬拉雅國家。尼泊爾在今年八月遭受由氣候引發的冰雪與岩石崩塌所致的海嘯式洪水襲擊,造成超過1,400人喪生,超過5,000人失蹤。
該基金理事會的多米尼加聯席主席卡米拉·米尼爾瓦·羅德里格斯·塔瓦雷斯稱這一結果「真正具有歷史性」,並感謝各成員「讓我們得以迅速行動,對尼泊爾作出回應。」
尼泊爾財政部長斯瓦爾尼姆·瓦格勒在接受法新社採訪時表示:「他們能就我們的來信召開這次緊急會議,並承諾提供2,000萬美元的贈款,這是非常受歡迎的。」
然而,這一決定並不意味著尼泊爾會立刻獲得資金,因為這筆款項僅佔政府4.78億美元的重建預算的不足0.5%。
2,000萬美元是各國在單次申請中可請求的最高金額。
尼泊爾將首先必須向理事會提交一份提案以獲得批准,過程尚無確定的時間表。
「應對損失與損害基金」的創建是在2022年和2023年的聯合國氣候會議上,由發展中國家——其中許多在氣候變化中責任最小、卻最易受影響——艱難爭取而成。
該基金源自於對歷史上排放大國提出的「氣候賠償」呼聲,但最終並未付諸實現。
但自基金開始運作以來,批評者一直指責兩點:富裕國家的承諾仍然微弱——至今僅8.22億美元——以及迄今尚未有撥款。
瓦格勒表示,尼泊爾是「全球在協助發展中國家與脆弱國家應對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損失與損害方面認真程度」的試金石。

先例之爭

在會議期間,一些發達國家強調,尼泊爾的決定應被視為特例,而非基金長期未來的模板。
「這既不是一個普遍先例,另一方面也為基金長期模型的發展提供了學習。」歐盟的簡·杜希克說。
發展中國家回應。
「我聽到簡說我們願意學習,但不是在設定先例。請不要為學習設定界限,」巴基斯坦的阿里·塔奎爾·謝赫如是說,其他人也表示認同。
去年,牙買加部分地區遭遇史上最嚴重的颶風毀滅後,基金當時的法國共同主席對法新社表示,基金並非旨在「提供人道回應」,而是「邁向下一階段」。
尼泊爾的災難改變了等待觀望的態度。擁有基金理事會多數席位的發展中國家要求對尼泊爾的請求作出回應。

法律義務

「這是歷史性的第一步,同時也證明基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哈吉特·辛格說,他是Satat Sampada 氣候基金的創始主管,以及推動 Fill the Fund 計劃的全球協調人,該計劃一直在向基金施壓。
聯合國及其人道主義夥伴在尼泊爾災難後發起了4,960萬美元的緊急募款,並且美國在九月宣布新增3,100萬美元的洪水復甦支援。
但隨著各國法院越來越就各自的氣候義務作出判決,發展中國家與法律專家認為這類援助應屬於富裕國家的法律義務,而非自願行善。
國際環境法中心的氣候與能源項目主管妮姬·賴施表示,她希望尼泊爾的決定「真的能成為跳板」,促使基金及對日益嚴峻氣候影響的回應,「以法律義務為根基」。
穎欣

穎欣

我長期關注香港政治、公共政策與公民社會,希望透過清晰而有脈絡的文字,把複雜議題說得更容易理解。對我而言,新聞不只是記錄當下,更是理解社會如何改變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