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黃之鋒:由少年抗爭領袖到入獄十年

2026 年 11 月 5 日

香港:民主派活動家黃之鋒,曾喺2014年嘅雨傘運動中扮演領導角色,對中國共產黨領導層提出幾十年嚟最膽大嘅民粹挑戰之一,喺本週四(11月5日)再被判監多十年。

黃之鋒自2020年起一直被拘禁,喺港府於當年通過嘅國家安全法之下就「勾結外國實體」一罪認罪。

出獄時佢將滿四十歲。

「一名國家安全官員話佢同我係『敵人』,並為我帶嚟咗失去唔少朋友嘅惋惜,」黃之鋒喺周四回顧佢被控嗰日時咁講。

「我嘅回答係:『你唔係我嘅敵人。我哋全部都係香港人;彼此之間根本冇敵意。』」佢喺辯解陳述中咁補充。

ACTIVIST JOURNEY STARTED AT 14

黃之鋒喺十四歲就開始投入社會運動,佢同人合辦名為Scholarism嘅團體,喺港島公共舞台上發起大規模示威,最終迫使政府取消喺學校推行嘅親中嘅國民教育課程計劃。

到十七歲,佢瘦削嘅身形、碗頭髮同黑邊眼鏡,成為國際上雨傘運動嘅代表面孔,講述示威者點樣抵禦防暴警察射出嘅催淚彈同胡椒噴霧。

佢嘅積極性與公開嘅異見多次令佢被判入獄,而雨傘運動高峰期間,成千上萬名示威者聚集,讓香港市區中心地帶嗰79日都處於癱瘓狀態。

最新一宗案件嘅檢控指控黃之鋒喺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與其他人一同策劃對香港同中國實施外國制裁或採取敵對行動。

雖然佢對呢個控罪認罪,但黃之鋒表示佢誤以為自己嘅行動係符合法律,並指佢從未主張香港獨立或推翻中國。

事件發生嘅時間點尤為關鍵,因為北京喺當年年中尾段已經就港實施《國家安全法》,喺2019年長期、時而激烈嘅民主抗爭之後。

呢部法律實際上禁止或使黃之鋒同佢嘅同儕以往認為理所當然嘅多項政治活動陷入風險之中。

“BLACK HAND”

黃之鋒喺國際社會成為熟面孔,亦成為北京同香港當局眼中嘅刺,喺2014年 Time雜誌封面同2017年 Netflix紀錄片中均出現,紀錄佢嘅政治人生。

同其他香港批評大陸嘅人士一樣,包括媒體巨頭黎智英,佢曾多次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

佢嘅使命之一就係喺本土同海外為香港嘅民主運動爭取支持,會見美國及歐洲嘅政界人士,呢個行為招致北京嘅憤怒,佢被稱為「外國勢力嘅黑手」。

喺呢段時期遇到佢嘅局外人士,記得佢有一種寧靜而堅定嘅氣質,似乎擁有不可動搖嘅信念。

當黃之鋒喺2019年6月民主示威高峰期間出獄時,佢唔再係組織示威嘅領導核心,但再次成為全球最知名嗰批運動嘅代表臉孔之一。

Scholarism之後演變成Demosisto,一個政治黨,曾支持港主權公投,並喺他被取消資格前曾任香港立法會最年輕嘅候選人之一。

國安法通過後,Demosisto在數小時內解散。

2017年,正喺另一項判刑前夕,黃之鋒喺法院大堂前對聚集嘅超過一百名支持者講咗冇遺憾嘅話。

「我希望香港人唔好放棄,勝利屬於我哋。等我哋明年釋放出來時,希望見到一個充滿希望嘅香港。我希望香港人唔好放棄,呢個係我入獄前嘅最後心願。」

近十年過去,黃之鋒長時間被囚禁嘅廷期,成為一場運動嘅最新敲打,呢個運動嘅追隨者中有啲人被拘留、流亡,亦有啲人被迫沉默。

周四喺控方嘅拳按下時,黃之鋒喺被告席上保持沉默,法官判佢再囚十年,即使佢現有嘅任期喺一月屆滿之後,亦會繼續服刑。呢個刑期會同現有刑期同日執行,實際上減少咗兩個月。

黃之鋒表示出獄後最想嘅係最先照顧家中年邁嘅雙親。

法官認為佢喺監獄裡讀咗唔少書,其中包括中國歷史同香港嘅《基本法》小憲法等,為佢嘅改造努力讚揚為「值得稱讚」。

穎欣

穎欣

我長期關注香港政治、公共政策與公民社會,希望透過清晰而有脈絡的文字,把複雜議題說得更容易理解。對我而言,新聞不只是記錄當下,更是理解社會如何改變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