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就勾結外國實體罪認罪

2026 年 9 月 2 日

香港:知名的香港民主派活動人士黃之鋒於星期三(9月2日)就勾結外國勢力的罪名認罪,這是一項國家安全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黃之鋒,29歲,因年輕時在香港推動民主而在國際上聲名鵲起,成為一群年青人中的一員,他們的示威努力如今已被北京於2020年在這個亞洲金融中心實施的一項全面國安法實質取締。

他身穿深藍色襯衫,戴著黑框眼鏡,在法院的被告席上向在場人士揮手致意並點頭,偶爾深呼吸,之後在金鐘區的香港高等法院向政府批准的國家安全法官認罪。

幾名西方外交官出席了聽證會。

檢方強調所謂由曾一度支持就香港主權進行公投、並把黃之鋒視為領導人之一的現已解散政黨「眾志」所發起的國際媒體與政治宣傳活動,該活動於2019年及2020年間尋求對香港與中國實施制裁。

黃之鋒因參與於2020年的非官方初選而被控顛覆罪的共謀,現正服刑於早前國家安全罪行的牢裡。

他目前的刑期預計於明年到期。

路透社早前看到的起訴書指稱,黃之鋒曾與流亡的活動人士羅冠聰及其他人密謀,請求境外的國家、機構、組織或在中國境外的個人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或封鎖。

該等針對香港或中國的行動,以及其他針對它們的敵對行為,發生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之間,起訴書補充稱。

黃之鋒的案件及其他案件正受到國際人權團體及部分西方國家在密切關注,監察國安法的執行情況。

在他之前,另外兩名活動人士因在上月的政治活動中使用「結束一黨專政」字句而被裁定煽動顛覆罪成立。

李卓仁,69歲,周幸桐,41歲,屬於以組織每年紀念北京對民主派示威者在1989年天安門廣場鎮壓事件而聞名的民主派群體的一員。

香港的國家安全法於2020年6月30日通過,部分原因是回應在2019年間長期且有時暴力的民主派示威,震撼全城。

儘管國際人權團體及部分西方國家批評該法在香港承諾高度自治的前提下過於嚴厲,但香港及中國官員表示,該法對於恢復穩定至關重要。

穎欣

穎欣

我長期關注香港政治、公共政策與公民社會,希望透過清晰而有脈絡的文字,把複雜議題說得更容易理解。對我而言,新聞不只是記錄當下,更是理解社會如何改變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