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上個月,印尼東努沙登加拉省發生的地震至少造成135人死亡,而本月初安卡克拉卡火山的爆發則使多個機場關閉兩天,航班受阻。該國同時也在加里曼丹與蘇門答臘部分地區對抗森林與土地火災。
這些遍及印尼的自然災害與人為造成的環境災難凸顯了執法、早警系統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協調的不足,專家對 CNA 表示。他們的看法並非唯一。
印尼總統普拉博沃·蘇比亞托本月初亦似乎正視這一點,指示政府制定一份全面的災害緩解總體規劃。
印尼位於環太平洋火山帶的地理位置,使其易受地震、海嘯與火山爆發影響;同時,氣候變化正加劇洪水、山崩、乾旱與森林火災等風險。
然而,專家表示地理條件不應成為災害損失的藉口。
「這一地理因素屬於可預見的自然條件,」印尼氣象、氣候與地球物理局(BMKG)前地震與海嘯部門主管達里奧諾(Daryono)以單名之稱呼說。
「減災的最大障礙包括「預算分配不均」、在易發災區域對發展規範的執行力不足,以及早期警戒技術與社區民眾備災的差距,尤其在偏遠區域。」他補充。

詳細的災害緩解總規劃尚未公布,普拉博沃於本月未交代具體落實時間。
「我們不應等到發生災難才採取行動,」普拉博沃於9月7日表示。「及時地提前採取準備步驟是至關重要的。」
他表示印尼應投入更多消防資源,包括直升機與抽水機,讓在易燃區域的村落配備小型挖掘機,並探索使用重力無人機的可能性。
9月16日,普拉博沃表示政府已訂購大型機隊進行水灑作業,並重申要強化負責處理災害的機構力量。
災難來臨前的準備
專家表示,若要讓災害緩解計劃有效,印尼必須由被動回應轉為主動準備,並以科學數據及地方社群參與為基礎。
達里奧諾說,這意味著要整合多重災害預警系統,配合實時感測裝置、更新的地震網路、海嘯檢測與火山危害地圖。最重要的是,警告必須能迅速轉化為地面行動,不能再出現官僚阻滯。
印尼並非從零起步。它已經擁有海嘯預警系統、全天候地震與火山監測、具韌性的村落計畫,以及在緊急情況下促使社群快速應變的互助傳統,達里奧諾表示。
真正的挑戰在於,這些能力能否在擁有超過1.7萬個島嶼的全國範圍內持續連結與維護。
「印尼在災害反應方面的緩慢步伐,本質上是一個結構性的惡性循環,因為它把準備工作視為一項行政形式,而非國家發展的優先事項,」達里奧諾說。
他舉了2018年帕路地震與海嘯事件為例,當時廣泛的破壞超越了地方當局的承受能力。
與此同時,在2021年於東努沙登加拉的西利強颶風(Cyclone Seroja)期間,群島地理使得抵達受災社區與送達救援變得困難。各機構必須協同工作,印尼海軍船艦被派往部分地區以提供支援。
達里奧諾指出,這凸顯中央與地區政府之間需要更好的協調,並以統一的指揮結構及明確的預算與物流系統作支撐。

投資於預防
達里奧諾表示,天然災害的資金歷來偏向災後的緊急支出,而非持續投資以維護緩解基礎建設與預警技術。
今年印尼災難緩解機構(BNPB)的預算為4.91千億披實(約2750萬美元),較去年2萬披實的預算大幅下降。
政府機構現在正申請今年額外增加56.4百萬披實的預算。
綠盟印尼分部的氣候與能源經理伊克巴爾·達馬尼克(Iqbal Damanik)表示,該國在政府規劃與預算編列之間存在差距。

「為什麼在BNPB的預算如此低?因為在規劃階段,根本沒有被視為重要事項,」他向 CNA 說。
他亦呼籲設立專門的防災撥款、在學校加強普及的準備教育,以及定期的社區演練,使疏散成為緊急情況下的根深蒂固的反應。
他補充道,裝備也需要維護,而不只是採購。
達里奧諾表示,印尼的災害技術,包括浮筒與地震感測器,曾因維修資金不足與故障而受影響。
他建議讓地方社區定期維護裝備,以協助保障裝備的安全。
例如,社區領袖可成為某些裝備的正式守護人,或由訓練有素的當地人執行定期檢查。

應對底層風險
綠盟印尼分部的伊克巴爾指出,東南亞最大經濟體不僅面臨地質風險,還日益頻繁地受到氣候危機所引發的暴雨、洪水、乾旱與風暴等極端天氣事件的影響。
對於與天氣相關的災害,總規劃應納入能降低底層環境風險的措施。
這些措施可能包括保育與恢復泥炭地與紅樹林、檢視易受氣候相關災害影響的土地使用,以及加強對增加環境風險活動的限制執法。
伊克巴爾補充道,某些措施並不一定需要巨額的新預算。
例如,政府可以要求企業以再濕化方式修復被破壞的泥炭地,同時對造成破壞者施以罰款或吊銷執照。
「一項緩解措施是檢視各區域面對生態危機的所有基建許可證,」伊克巴爾說。
政府隨後可以指定某些地點為禁止企業開展業務或種植油棕的區域。
他又呼籲建立更強的早期警戒與監測系統,以便在條件顯示風險上升時,當局能加強巡邏及其他預防措施。
他表示印尼可以向其他易受災地區學習,例如日本、韓國、台灣和菲律賓的經驗。
在日本和韓國,公民會收到有關危害的手機推送,以及室內避難等配套行動指引——伊克巴爾說,印尼仍缺乏這樣的系統。
他指出,在菲律賓,面對來襲颱風威脅的地區社群可以在風暴到來前撤離。
框架已到位但執行不足
印尼已擁有法規框架,針對災害管理的國家法律為第2007年第24號法,但專家指出遵從與問責仍是問題所在。
「我認為現有的規範已足夠,」雅加達三志基大學(Trisakti University)公共政策專家特魯布斯·拉哈迪安沙(Trubus Rahardiansah)說。
問題在於確保地區當局履行責任以減災及教育民眾,但很難做到,因為對失職的領導人沒有制裁措施,這點尤為重要,因為準備工作應該是地方層面的起點。
三魯布斯表示,這點很重要,因為準備工作始於地方。

社群需要了解撤離路線及在警報發出時該怎麼做。這在爾後實施於茲維山(東婆羅洲)、三半山與日惹一帶的案例中已成為常態——重複暴露於火山風險的經驗讓民眾熟悉撤離程序。
三魯布斯補充說,總規劃應覆蓋整個災難週期,從災前準備、災中應對到災後重建。
若規劃者在災後重建時未充分考慮人們的生活方式,重建往往會失敗。
他指出,過去居民往往不願遷入 relocate housing,原因是距離生計地過遠,導致新居無人居住或被疏忽。
他說,為使一切運作,地方政府需要更加主動與創新。
「他們不應僅以政治或援助作招牌來看待災難……真正的優先事項是需拯救的公民,」三魯布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