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以公義之名出不義之師
湯家驊|明報|法政隨筆
在這互聯網新世代,愈來愈多願意被蒙騙的人;只要政治立場正確,任何無稽的指控也會欣然接受。最近彭定康批評終審庭就黎智英一眾參與非法集結罪上訴被駁回一案,正是一個好例子。彭定康說:「香港法治正在急速衰退。」有認識法治的人問,這案件與法治有何關係?
問得好!我會這樣回答。法治的基本原素是什麼?是法律的製訂是公開、透明、一致和平等;法律要被受尊重。我應該假設彭定康有留意英國新聞。最近一名英國人因在臉書上呼籲他人參與暴亂而被拘捕,不久即被閃電判刑3 個月。據報截至上星期,英國共有近30 多人因為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意見而被以言入罪。在彭定康眼中,英國法治是否正在急速衰退?
我應該假設彭定康能看懂英文。如果他有看過終審庭的判辭,他應該發覺廖柏嘉勳爵在判辭中指出,雖然終審庭認為香港人權是一種憲法權利,與英國人權屬於法律權利有所分別,因此不應盲目跟從英國判例,但儘管如此,廖柏嘉勳爵指出在判斷人權是否被無理限制時,終審庭所秉持的判斷原則與英國法庭完全一樣。既是如此,是否也代表英國法治也在急速衰退?
若然不是,那是什麼問題?把不負責任攻擊他人看作是自由,唯我獨尊看作是民主,公民權利看作是無相對責任之人權,乃是扭曲核心價值的行為。硬把一宗基於事實的判案說成是法治倒退的例證,不是一種是否判斷錯誤的問題,也不是政見不同的問題,而是缺乏基本人格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