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頴灝:盡早推行飲品包裝生產者責任制

環境及生態局計劃上半年修例,訂立可適用於不同產品的生產者責任計劃法律框架,並在年內以附屬法例形式擴展至膠樽和紙包飲品盒。政府建議市民回收每個膠樽或紙包飲品盒,可獲至少1毫子回贈,按市場主導原則,生產商可因應回收情況調節回贈金額,增加市民回收的誘因。

此議案已醖釀及諮詢多年,政府於2021年2月至5月就推展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進行公眾諮詢,期間共收到逾4600份意見書,社會各界普遍對建議反應正面,筆者肯定及贊成當局盡早實施有關議案。生產者責任計劃是香港廢物管理策略的其中一項主要政策工具,落實「污染者自付」的原則和「環保責任」的理念。在棄置的都市固體廢物中塑膠廢物約佔兩成,而在廢塑膠當中膠袋佔首位,第二位是即棄塑膠餐具,第三就是塑膠飲品包裝,當局制定的減廢政策是針對性的。

生產者責任計劃是一種環境政策工具,旨在將產品生命週期內的環境責任從政府或消費者轉移至生產者。通過這一機制,生產者需對其產品的整個生命週期負責,包括設計、生產、使用及廢棄階段,從而推動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減少環境影響。核心原則是生產者需承擔產品從生產到廢棄的全程責任,包括回收、再利用和最終處理。

這個政策下會誘使生產者也需考慮產品的環境影響,從設計到廢棄的每個環節。通過經濟手段,如回收費用或稅收,激勵生產者設計更環保的產品,並且有了相關的法規,未履行者將面臨處罰。塑膠購物袋收費是首個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規定向塑膠購物袋徵收環保徵費,透過在零售層面向消費者收費這個直接的經濟誘因,以在源頭減少濫用塑膠購物袋的情況。而最近管制即棄塑膠餐具也是相同的道理。


即棄塑膠的生命週期

即棄塑膠的生命週期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階段:第一是原材料提取,即棄塑膠大多由石油衍生物製成,因此需從地面提取原油,這對環境造成影響;接著是製造過程中,提取的原油經加工轉化為聚合物,這一過程需耗費能源,並可能釋放有害氣體;最後被廣泛使用,即棄塑膠產品(如飲料瓶、餐具等)被短期使用後,很快成為廢棄物。

除非在末端被妥善處理,例如回收或送到焚燒發電,否則這些廢棄塑膠通常進入堆填區、焚燒或流入環境,造成污染和生態面臨威脅。當局本港第一座焚燒發電廠將於年內落成,筆者是期待的。即棄塑膠需要數百年才能完全降解,過程中釋放微塑料,進一步進入食物鏈。讀者可自行統計一下,今天自己或身邊朋友有沒有或用了多少即棄塑膠,而每一樣用了多長時間?相比塑膠以百年計的消化,其實這個環境因素是要被考慮的。


市場主導模式

政府計劃以「市場主導模式」來推行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並將紙包飲品盒納入計劃內一併處理,以達致更高效率及更具成本效益的回收安排。市場主導模式即政府訂立相關的回收目標及時間表,相關飲品生產商是需要遵守,例如可口可樂公司每天在香港銷售100萬膠樽,在第一階段的回收是30%,即可樂公司需要每天回收到30萬個膠樽才能達標,可樂公司可自行或委聘環保署批准的回收公司進行回收,及在每半年一次提交報告。

若自行回收的飲料供應商或計劃營運者未能達到回收目標,政府正考慮可能就其回收量差額追收回收款項。筆者則建議政府可考慮徵收具阻嚇作用的罰款,以督促生產商履行環境責任。


回贈0.1或1元?

當局建議生產者需要向市民回贈每個膠樽不低於0.1元,以提高誘因,而且首階段以30%作起點,以循序漸進式到八年後到75%。飲品供應商在首階段需做到膠樽30%及紙包盒10%的法定回收率,料在六至八年後升至75%及50%的回收目標。環保團體及公眾都有不同的觀點及相關討論。多個環保團體認同立法,但指計劃實施日期未明,促訂立更高的回收目標。筆者作為廢塑料協會代表也希望加入觀點,讓大家可由多角度觀點考慮思考。

當局先後推出兩期先導計劃,測試逆向自動售貨機,即簡稱「入樽機」,是香港收集塑膠飲料容器的實地應用。這是由政府主導,運用公帑的試驗計劃。根據網站顯示,最近一次批出的合同是8千多萬元,每個月270萬。

但首先,整個回收體系不只是0.1的回贈,當中包括有設置入樽機,這些入樽機是有金錢交易,需要有安全交易度。第二是維護這些機械、物流收集費用及回收工場的處理成本等。筆者在業界得知先導計劃每月回收到大約100噸的膠樽,以每噸有3萬個膠樽計算,每個膠樽整個回收成本約大約1元。因此,整個政策花費不是只看這0.1元回贈,當中有九成是中間的回收成本,因此如果負擔太高,生產者會把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造成飲品市場價格波動,我相信這不是大家樂意看到的。當然,大家都會覺得回贈愈高,回收一定高,但我們需要考慮過程中市民負擔的經濟因素。


回收時間表的問題

現時膠樽及紙包盒的回收率僅約14%及少於1%,當中大部分是政府的綠在區區回收政策支撐起來的,回收率難以提高其實是有原因的。第一,相比起其他地區,我們沒有污者自付的垃圾收費,每人都可以免費方便地掉垃圾,加上即棄文化盛行。而回收不是市場業界自行組織的,要靠政府回收,回收成本肯定高,當局也不可能無止境的支援回收,畢竟這是業界的責任。

以最近以市場化代替中央收膠標書為例,原本政府支撐塑膠下游回收,招標價高於4500元一噸處理費。現在市場化加入競爭後,回收業普遍以2000元一噸費用回收,成本大減一半,可是筆者仍然覺得偏高,原因是市民沒有源分類的習慣及責任,回收數量太少又不集中,造成回收成本仍比其他地區偏高,這是長遠下來沒有污者自付政策下造成的局面。因此,業界普遍希望政府訂定較低的起始回收目標,以便適應計劃及建立回收網絡,其原因是原本的回收系統建立需要,當中不能一蹴而就。建立的過程要檢視技術可行及風險管理等,例如現在收集物流庫存是否可以成本降低,當中監管過程是否能補正,廢料回收會否有重複計算以導致金錢造假,接著上游回收工廠造出來的質量是否過關,當前回收工廠承受量的擴展情況等。

中間只要有一個環節出錯或被誤會都會上頭條,例如今月就有市民誤解綠在區區的回收壓縮車是垃圾車,說綠在區區回收塑膠造假,都被送去堆填區等。雖然第二天節目即時更正,但上了頭條就會打擊市民信心,每一個流程都是需要統統逐一考慮及進行風險評估,有序推動。因此,階段膠樽及紙包盒的法定回收目標分別設在30%及10%,是較務實的水平,相信有利計劃順利推行。總括而言,筆者希望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看待香港的環保業發展,並在考慮經濟因素的同時,推進香港成為更綠色的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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