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訂立短中期硬性減廢目標

大公報 | 評論 | 民生思路 | 黃頴灝

根據環保署發表的固體廢物監察報告,2020年都市固體廢物的產生量為549萬公噸,全年的固體廢物回收率卻只有28%。本港主要的廢物處理手法都以堆填為主,但堆填是不可持續的公共政策,因為即使將垃圾掩埋在土地下,也會繼續影響到生態及污染環境,堆填用地亦無法再成為有用的土地。這不單止是生態或環保問題,例如房屋問題亟待解決,過分依賴堆填,就會減少政府覓地建屋時的選擇。

參考同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的韓國,九十年代當地經濟起飛,廢物產量急速上升,人均棄置量跟香港不相伯仲。但韓國政府加強源頭減廢政策,尤其是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結果,由1995年開始,整體廢物棄置量在短短幾年內就大幅減少四成,2019年首爾人均棄置量只有約0.32公斤,回收率更達至67%,堆填則只佔7.9%。另外,韓國的垃圾焚化率亦達23.9%,單是首爾已有四座焚化爐,而香港預計到2025年才有第一座可用。

香港在廢物處理政策上起步較遲,社會討論已久的垃圾徵費直至去年才獲立法會三讀通過,當局再為此設立18個月準備期,料至明年下半年才正式推行,與韓國相比,這足足慢上27年。

《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規定,市民棄置家居廢物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每公升收費0.11元。0.11元這個金額,與27年前韓國的起始收費相差無幾,但對現在的香港社會經濟水平而言,0.11元明顯不能起到相應的經濟誘因。

根據環保署最新數字,2020年整體膠袋棄置量為41.8億個,按年上升2.6%,相比膠袋徵費實施初期的39.30億個還反彈了6.36%,這意味香港市民已「適應」了5角的膠袋徵費,亦說明單一經濟手段無法長期維持成效。至於香港即將實施的垃圾收費水平只有外國同類政策的30%,缺乏分類政策的配套,恐怕市民過幾年就會適應收費水平,甚至養成「付費買方便」的思維,令垃圾量不減反升,亦失去了政策的原意。

筆者認為,政府應該參考外地經驗,訂立一個中、短期的硬性減廢目標,並每年作出檢討及完善。新一屆特區政府強調「以結果為目標」和制定關鍵績效指標,相信也適用於減廢政策,為下一代創造一個可持續發展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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