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與良好管治

星島日報 |A11 | 每日雜誌 | 慎思而行 | 湯家驊

正如修例暴亂引來了《港區國安法》,「攬炒十步曲」令中央政府醒覺愛國者治港的重要性。一時間,在眾多完善選舉制度的聲音下,凸顯了另一個核心問題:完善了選舉是否等同完善了管治質素?在這問題上,便有內地學者提出了一套「忠誠廢物論」。當然,這類標籤確實帶有侮辱性,難怪特區建制派有很大反應;但「廢物論」背後的要點是不能假設愛國者治港便能確保特區會有良好管治。這點是有其道理的。

社會一向有一種誤解,便是特首和立法會普選必然會與改善管治質素拉上直接關係。相信這種誤解經過特朗普和約翰遜的實例後不少人會有所改變,但社會上仍有很多聲音認為改善了選舉制度,香港便會有良好管治。大家應該明白事實並非一定如此。

關乎政黨參政目標和質素

首先,特區的管治制度在《基本法》下是近乎美國的總統制,而非英國的議會制。立法會的職能只是審議法案和監察及制衡政府。立法會沒有立案權,也不能制定政策,因此可以影響施政之力度實在有限。我在議會十一年,發表過很多有關公平競爭、貧窮問題,特別是偏遠基層的交通問題等政策研究報告,其中多項建議為政府部分,甚至全數接納。但這些例子可說是絕無僅有。事實是,我看不見無論是建制派或民主派,有研究政策的耐心或資源。部分民主派更明言希望永遠做反對派,亦禁止成員加入政府,自動放棄能影響施政的各個機會。從改善施政角度而言,政黨參政目標和質素不改,立法會選舉方法怎樣改也分別不大。

至於特首選舉也好不了多少。選舉是選特首個人;特首沒有黨派支持,便是有黨派也沒有政策研究支持。特首的班底要靠個人人脈或中央政府拉攏,所謂共同理念只是特首的個人理念罷了。選特首着重的,是五年內可做甚麼,鮮有宏觀和長遠的管治藍圖。在管治架構中,沒有固定的政策研究機制的話,便是完善了選舉制度,甚至有普選也不一定代表管治質素會隨之而得以提升。

誘各方有才之士加入政治

另一重要考慮是執行方面的問題。過去幾年,大家有目共睹一些德政因為執行上出現問題反而怨聲載道,令好事變了壞事,良好管治變了劣質管治。所以統籌和執行政策也是構成良好管治非常重要的一環。這不是公務員質素的問題,而是監督執行的問題。這也是與選舉無關的。

最後,人才的來源也是極為重要的一環。堅持愛國愛港者治港是對的,是必須的;但單是從建制派的圈子裏尋求人才,明顯是不足夠的。社會上有六成人支持民主派。假設支持民主派的人不願意走入管治架構的話,即是說有六成人才不願意走進政府幫助改善施政,這才是提升管治質素面對的最大問題。特首要廣納賢才,但有才之士也要有一種願意為特區作出承擔的準備。這不但是政治文化的問題,這更是公民教育的問題。近年不少建制派或親中組織紛紛嚷着要組班訓練人才,只是塘水滾塘魚,對改善管治質素還是不足夠的。最具挑戰性的,仍是如何增強各方有才之士加入管治團隊的意欲。完善了選舉制度後,是時候檢視如何完善管治質素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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