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為甚麼要加入RCEP

星島 | A14 | 每日雜誌 | 慎思而行 | 潘學智

中美關係跌至冰點之際,東盟十國與中日韓澳紐五國簽下RCEP,達成全球最大的貿易協議。香港十大貿易夥伴中,RCEP成員佔七席,為免被邊緣化,肯定要爭取加入。貿易協定猶如技術文件,苦澀難懂,這宗經濟頭條官熱民冷自是常態。商業往來更緊密、人員交流更廣泛會在未來慢慢浮現,但見疑中派大唱反調,希望藉此指正。

開放服務市場 統一貿易規則

坊間問道香港已是自由港,為甚麼還要簽署自由貿易協議?的而且確,入口方面,香港的關稅等於零,減無可減,無法利用減稅吸引外國貨物來港。出口方面,香港是轉口港,港產貨物微乎其微,外國的關稅優惠實在輕於鴻毛。不過自貿協議尚有服務貿易部分,旨在降低各項服務業的准入門檻,對以服務業為核心的香港大有益處。以銀行業為例,不少國家會設置投資限制來保護本地企業,規定外資不能單獨開業,必須與本地企業合組公司,而且股權不得過半。服貿協議也涵蓋會計師、律師等資格互認,專業服務向來是香港的優勢所在,足以招徠外國企業來港建立區域總部。

另一疑問是香港分別與東盟、澳洲和紐西蘭簽署了雙邊貿易協議,與內地也有CPEA,多簽一份幫助豈非有限?其實貿易協議是談判與妥協的結果,每份協議有各自的原產地規則和優惠待遇。香港現與四個RCEP成員存有協議,便有四套準則。舉例來說,港產出口以珠寶為主,一枚鑽石吊墜要稱得上香港製造,內地要求三成貨值由香港貢獻,東盟則要求四成。自貿協議愈多愈亂,像撈麵一樣糾纏不清,最終令商界卻步,適得其反,形成「麵碗效應」(noodle bowl effect)。RCEP等區域性協議,便是為統一規則和簡化手續而出現。

爭取發言權 制定區域標準

民主思路做過調查,發現過半市民認同香港既要在國家發展大局,又要在國際舞台扮演更積極的角色。RCEP以發展中國家為主,是監管水平較低,法律要求較寬鬆的市場,於勞工與環保議題尤其落後。藉着經貿合作將高質素商業標準傳播開去,讓亞洲與歐美等先進社會接軌,是香港的國際義務和企業責任。加入RCEP代表香港會在區域管治上佔一席位,能在電子商務、消費者權益、知識產權、個人資料交換等方面,與日韓澳紐這些發達國家共同制定標準。

貿易戰令全球供應鏈加快向東南亞轉移,現在亞洲各國連成一氣,抵禦中美脫鈎的經濟代價。在大國夾縫中生存的香港,不參與怎會爭取到發言權?能夠單獨參與國際貿易協定是《基本法》賦予的獨特地位,當西方社會視香港為反華箭靶之時,我們更需要把一國兩制實踐得更好,聯繫「一帶一路」的焦點市場,在國際版圖上維持影響力與競爭力。

(本研究項目獲香港特區政府創新辦公共策研究資助計畫(特別輪次)撥款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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