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 20-07-2017
宣誓是什麼東西?如果你捉着一個三歲小孩,問他是否正在說謊,他會說: 「我發誓說的是真話!」小孩的意思是他真誠地在說真話。換言之,普通小孩也明白宣誓是什麼東西。真的不明白,也可找辭典看看。辭典會告訴你宣誓是真誠和莊嚴的承諾; 那麼為何竟然有律師板着臉孔一本正經地說,宣誓只是「形式」而已,法官為何看得這麼嚴重,要取消議員資格! 「形式」的意思是表面做了便算,不用真心誠意的。這可能是中國人「發誓當食生菜」的態度,但從一位律師口中說出,着實令人吃驚;難怪世人看不起律師!
有政客說法庭「剝奪」了選民的權利。但從任何一個角度看,選舉也是憲制秩序中的法定程序。選民投票只是選舉程序的其中一環。議員是應該根據憲制秩序和法律規定而被選出的,否則街頭巷尾,三五成群,自己選出一個人來,不用理會選舉的法定要求便可硬把這個獲得「民意授權」的人送進議會裏。選舉是否這麼簡單?政客說是;難怪世人看不起政客!
有人說,法庭判決摧毁了行政立法建立良好關係的基礎。有點莫名其妙,執行法律是律政司的責任,這與行政立法關係有何相干?是否說為了行政立法維持良好關係,所以律政司不可以執法?是否說律政司與法官狼狽為奸,利用法律打擊政見異己?若是,有何證據?假如法官在扭曲着法律或常理,世人在判詞中不能分辨嗎?上訴庭不會指正嗎?是否說上訴庭法官也是與律政司蛇鼠一窩?
難怪有人說政治是盲目的、是非理性的。儘管如此,特區政府和建制派在這時刻更需尊重民主精神和議會一貫文化,尊重少數議員的權利。君子不乘人之危,更何况議會是需要有盡量表達不同意見的空間。這正是透過言行顯示政治胸襟和道德的時候,且看誰可以做到。
星島日報
A18 | 每日雜誌 | 慎思而行 | By 龍家麟 | 201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