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 | 靜思明路 | 黃頴灝
根據環保署最新的廢物監察報告,香港每日棄置於堆填區的廢物超過一萬公噸,相當於每日有400多部雙層巴士的廢物被棄置在堆填區。香港預計最快到2025年才會設立第一座處理都市固體廢物的焚化爐。目前都市固廢物的處理方法僅限於堆填,然而,堆填區在長達數百年的分解過程中將持續釋放出溫室氣體甲烷,加劇氣候變化並可能導致土地沉降。即使進行復修後,這些土地也不再適合用於複雜的建築物。因此,堆填不僅是對環境造成污染,也是在浪費我們寶貴的土地,這是垃圾問題造成的主要矛盾。
筆者從未聽說過其他大城市在處理垃圾時是免費的,這些表面上的經濟誘因導致了整個香港垃圾圍城。然而,我們忽略了在生產中和消費中同時消耗生態環境,並危害了下一代的生存環境,在公共經濟學中被稱為「外部成本」。在生產或消費過程中,給他人造成損失或無法補償的情況。例如,高度污染的工廠排放有毒物質時,對環境造成污染並損害他人時,受害人無法得到補償。塑膠污染就是外部成本的一個典型例子。例如,企業為了獲利而生產即棄塑膠,這些生命週期短暫的即棄塑膠被稱為「短命膠」,堆填塑膠已被証明對整個地球的生態系統造成損害,這就是嚴重的外部成本,這個成本不僅僅影響人類,還損害整個海洋生態系統以及未來數代人。這是本月實施管制即棄塑膠政策的初衷,針對「環境矛盾」而制定走塑政策,負責任地對待生態環境和下一代。
同樣地,堆填區預計到2030年將會用盡,垃圾徵費的目的也是針對過多的垃圾情況,對污染等主要矛盾進行改革,而非單純向市民收「垃圾稅」,是實行污染者自負責任,改變市民的生活習慣,以達到在源頭減少廢棄物的目的。這不代表我們馬上解決問題,是需要一個過渡期,更會在過程中不斷發現問題,例如不同垃圾的處置問題,不同大廈的垃圾處置問題,回收配套不足,垃圾袋大小及大型垃圾棄置等問題,市民適應問題等,這些矛盾確實存在,矛盾是因徵費而來,說白了沒有徵費就沒有這些矛盾,但這不是香港獨有,其他地方在推行徵費的初期都曾有過類似問題。然而,我們始終是抓住主要矛盾,即解決嚴重的垃圾問題,就是推行垃圾徵費。垃圾處置的問題是多方面的,尤其是棄置垃圾由免費轉去收費,這些問題不可能一開始就完美解決,改善是一個漸進過程。相較之下,幾十年來垃圾收費爭論已明顯成為香港的短板,日韓已在垃圾處理上領先香港,香港反而應該通過實踐,逐一解決問題,而不是再停滯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