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廢政策需設短中長KPI

星島日報 | 慎思而行 | 黃頴灝

近日政府發表最新的2021年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隨着廢物收費的來臨,市民亦會開始重視固體廢物監察報告的內容,筆者認為有效處理都市固體廢物是公共治理的其中一項重要績效。最簡單是先留意報告中3個數字:人均棄置量、回收率及堆填數字。相比2020年,2021年的回收率由28%升至31%、以堆填方式處置的廢物由72%下跌至69%,可是人均棄置率則由每日1.44公斤回升至1.53公斤。換句話說,整體廢物量增加,被視為減廢指標的人均棄置量也回升。雖然整體堆填率有下降,但數字還是佔69%,處於高水平,普遍廢物管理做得比較好的地區都在10%或以下,因為廢物都去了回收及焚燒。而香港整體回收率有32%,其實算是世界平均水平,然而值得注意是塑膠回收率只有6%,比世界平均塑膠回收的12%低一半。

人均棄置率不跌反升

2021年初發表的《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中期目標是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後,人均棄置量將較2020年逐步減少40%,即約0.9公斤,回收率上升至55%。新藍圖更期望2035年達「零廢堆填」,若能達標將會取得亮麗的成績表。然而2013年時任環境局也曾發表10年的香港資源循環藍圖,目標也是在10年後即2022年,減少40%的人均棄置量,但結果人均棄置量不跌反升至1.53公斤,回收率則下跌5%,結果與目標相差太遠。由此可見,訂立10年目標的監察成效存疑,政府5年一屆,10年的績效指標是太遠。筆者認為是需要有中期,甚至短期至一年的政策目標,或者政策時間表,這樣才有時間性限制和切實執行的動機,目標也會訂得切實可行及具可量度性。

政府的最新藍圖提到廢物收費後會有顯著的減廢成果,筆者對此有所保留。以膠袋稅為例,2015年實施後除了錄得首年棄置量跌幅外,第二年開始逐年回升,當局解釋是市民已習慣了收費水平所致,尤其是香港廢物收費水平是其他地方的三分一,以收費令香港市民減廢的經濟誘因實在不強。筆者認為很大機會重蹈膠袋稅覆轍,市民習慣收費後廢物量不跌反升,這樣中期目標40%減廢就會失敗,但如果我們等到2035年完結才檢討政策,那香港豈不是又浪費了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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