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尋民主 理想與程序 資深大律師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

星島 | 慎思而行 | 湯家驊 2018-05-31

很多人問我,甚麼是民主?有普選便算是有民主嗎?「民主」並沒有一個舉世公認的詳細定義。有人認為有平等而普及的選舉便是民主;有人認為民主是終極理想;也有人認為民主只是達至終極政治理想的一個過程、一種工具。歷史告訴我們,後者才是一種比較中肯的看法。

不要忘記,希特拉也是民選出來的國家領袖。二次世界大戰早期,在他統領下,德國大部分人也認同他的政治理念和目標。從這角度看,可以說是先有民主,才有納粹主義的誕生。也可以說,德國是受民主程序傷害最深的國家。正因如此,戰後德國制訂了一套新的、也名為《基本法》的國家憲法,其中條文明確規定成立聯邦憲制法庭,並制定其為唯一具權力處理新德國所有與憲制有關課題的機關。在戰後的德國,一般法庭必須轉介所有憲制爭拗至憲制法庭。憲制法庭的法官乃由議會選出,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包括可以取締所有「威脅」民主憲制秩序的政治團體或政黨。因此德國的憲制法庭被視為政治機關多於獨立司法機關。另一項保障民主程序不被濫用的憲制安排是,除了就不同省份、邊界爭議國家可進行公投外,公投並非一種民主程序的選項。

公民參與之重要與質素

你可說德國是民主驚弓之鳥,但經歷過英國脫歐及特朗普當選等世界重大政治事件後,也有不少政治學者轉而比較關注民主內涵多於民主程序。美國史丹福大學教授達爾文(Diamond) 早已認為民主最少具四大元素,而選舉程序只是其一;其他主要元素包括公民參與、人權與法治等。

我一直認為,民主最重要的元素並非選舉程序,而是公民參與之重要性。我說的,是人民參政的質素。這是指人民需有足夠思考能力,就政治議題作出「有根據的選擇」(informed decision)。換言之,單是手中有票是沒有意義的;怎樣有效及理性地運用手中的選票才是民主的精髓。至於保障人權,更是一種舉世核心價值,而民主選舉亦不應與保障人權對立;相反,所有核心價值,包括民主、自由、人權,均須由法治所維繫及保護。簡單而言,如果選舉程序是民主的硬件的話,那麼選舉背後的民主理想可說是民主必須具備的軟件。

高喊「我要普選」不談民主理想

香港不少人只為爭取民主硬件而忽略了民主軟件的重要性,甚至願意為此犧牲選民的理性教育、尊重他人權利的必要性和法治的重要性。事實是,每天高喊「我要普選」而不談民主理想,對推進民主運動並沒有太大幫助。可惜每天只懂得高叫口號的人,始終遠比默默耕耘民主理想的人為多。

今天的香港,令我想起十九世紀,德國著名政治學者米高斯(Michels)曾以一個伊索寓言比喻民主:農夫對他的兒子說,家中的田埋有寶藏,他朝有需要時,兒子可以之維生。農夫去世後,兒子便每天不停地翻掘泥土,尋找寶藏。他當然找不到寶藏,但卻令田地肥沃,養活了他一生。米高斯的看法是,民主乃田中的寶藏,開發土壤,尋找民主的過程,才是實現民主的最佳方法。讓我們不要只懂高叫尋寶,而忘記翻動土壤的重要性。

湯家驊資深大律師民主思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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