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歪理總是更有說服力? 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

明報 | 法政隨筆 | 湯家驊  2018-01-19

為何歪理總是更有說服力?不少人也曾問我這問題,為什麼冷冰冰的事實不為傳媒重視,反而那些與事實不符的指控卻總是受傳媒追捧?相信這問題需由傳媒解答,但我明白到,對於新世代來說,講事實說道理並不搶眼,矛盾對立才算是新聞,已是不爭現象。

最近鬧得熱烘烘的僭建事件便是好例子。有人說新任律政司長鄭若驊簽了一份按揭文件,而文件內並沒有提及僭建物,因此涉及「行騙」之嫌。奇怪的是,提出這些嚴重指控的不是一般人,而是一些有法律背景的議員和資深大律師,究竟這指控有否事實根據?

首先,按揭文件是銀行的文件,由銀行律師所準備,交由買家簽署。文件用意是列出買家需遵守的條款和責任,而並非買家向銀行陳述事實的文件。銀行當然不能「行騙」自己,所以單從按揭文件便硬說買家「欺騙」銀行,是一種缺乏事實認知的指控。

更重要的是,銀行從來不會單靠買家單方面提交的資料來批出按揭。銀行有自己的獨立律師及測量師檢視買賣物業的業權和實際狀態。買家在交易完畢前,很多時只與銀行一樣,曾視察物業一兩遍,銀行與買家同樣是需依賴賣家提供所有相關資料。銀行與買家既然互有獨立法律顧問,所以根本談不上銀行被「欺騙」的情况。

既是如此,為何一些法律界人士仍言之鑿鑿地提出犯罪的指控?這當然有兩個可能性:一、便是這些人對法律認知不深;二、是這些人明知內裏,但因政治理由而故作虛假指控。事實是怎樣,只有他們才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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