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 法政隨筆 | 湯家驊

很多人萬萬也想不到10號風球帶來的損害竟然遠不及幾場事前聲息全無的豪雨。最重要的是,首場來得快、來得狠的黑雨令很多人,包括政府一時措手不及。有人埋怨特區政府對百年不一見的雨災為何沒有「預先」準備好之應對方案。批評是市民的權利,但說得容易,始終給人一種事後孔明的感覺。

 

事實是特區政府在過去多年已不停一再要求身處斜坡附近的業主檢查、維修和鞏固斜坡的安全設施。很多大型屋苑的屋契也包括業主須負上維修斜坡的基本責任,只是一涉及要花費金錢,很多人便左推右推,以拖得就拖的心態把斜坡安全問題置之腦後;更有人罔顧大眾安全,為了一己私利貪念,在斜坡上或附近進行霸佔和僭建行為,令安全問題更形惡化。這種目無法紀、損人害己的行為實非社會所容。

 

事實是法例早已定下一套嚴謹機制,奈何有些香港人有一種奇異和自私的想法:我不是要守法,而是如何可以逃避法律監管;你不來查我,我便可隨意犯法,你不來查是你的不對,我犯法是天經地義!甚至出事後,這些人仍心存僥倖,拒絕與執法人員合作,拖延善後工作。

 

世界上沒有犯法的權利;對不起,這更不是一種自由;這是一種責任,不是一種可以議價的市場交易。經一事長一智,希望大家,包括政府不要忘記今天沉重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