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D05 | 時代 | 法政隨筆 | 湯家驊

電視新聞中記者問小朋友最希望擁有什麼;小朋友笑笑說:「我想要一張書枱。」這麼簡單卑微的一個願望,卻恐怕亦難以達到。原因不單止是金錢問題;事實是他與哥哥及母親住在一間不足一百呎的劏房,根本放不下一張書枱。看到這裏,不禁感到一陣心酸。

回想我年幼時也從來沒有擁有過一張書枱。在兩位姐姐還未成功偷渡到香港前,我們一家六口也住在一間不足一百呎的板間房。除了一張父母睡覺的木板牀,和一張雙人碌架牀外,餘下的地方只能放一張可收摺的飯枱。吃飯也要坐在牀上吃,哪有什麼地方放什麼書枱?「可幸地」我那些年只是一個街童,從來不用做功課,也沒有渴望要一張書枱。

相隔近七十年了,想不到清貧家庭的苦况卻竟然沒有太大的改變。如果真的要找出分別的話,只在於當年青年向上爬的機會比較多,而我又極為幸運,不知怎的跌跌碰碰地總算尋找到出人頭地的機會。但今天的社會,有同等的機會嗎?這渴望有一張書枱的小朋友,可有我那麼幸運嗎?心裏不期然有一絲不是那麼好的預感;看來這小朋友的前途有可能不是那麼樂觀。

不要跟我說什麼《基本法》規定我們要行資本主義,不奉行福利主義。這不是福利的問題,只是人生於世一種做人的基本尊嚴問題。要建立一個公平安穩的社會,每個成員也其身有責;特別是政府官員。為官者若不懂得這點,也不配當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