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 | 靜思明路 | 黃頴灝

 

香港討論垃圾收費多年,雖然立法會已於2021年8月通過《2021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部分條文已於去年9月開始實施,垃圾收費卻延期實施。鄰近地區不少城市早於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推行垃圾收費,而且減廢成效顯著。例如韓國全國實施垃圾收費後,人均垃圾棄置大減四成。內地多個城市近年也推行污者自付政策,實施源頭強制分類,即市民需要把垃圾分類成不同可回收物,例如紙張、塑膠、金屬、廚餘等,才可以棄置垃圾,都市廢物管理成效顯著,可見污者責任自付源頭分類火車頭,是減廢的重要一環。當然要達至減廢除了要制定政策外,也需要配合教育,而只有教育沒有政策也是不可行。

筆者認為,香港過往多年未能就垃圾收費作出定案,其中一個原因是社會和商界未能達成共識,都市廢物量逐年增加,由於堆填區早已不敷應用,政府需要擴建堆填區來處理廢物,但這是一個不可持續的方案。而且香港土地供應長期不足,導致一些市民需要長時間輪候公屋,不斷擴建堆填區,不單污染環境,更浪費珍貴的土地資源。為了一時方便而破壞之後幾代人的生存環境,令有需要的市民無法改善生活環境,更是不應該的,這更是香港長期沒有實行垃圾收費的結果。

環境及生態局早前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匯報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各項準備工作的進展。當局表示,考慮到年底聖誕節和明年農曆新年前後將產生大量垃圾,以及清潔服務業人手緊絀的情況,建議將原訂於今年年底實施的垃圾收費計劃,延遲至明年4月1日實施,委員會亦同意有關建議。

 

盡早制訂預案應對混亂情況

不可否認,垃圾收費是一項重大的政策,它涉及每位市民的生活習慣,但政策原意是透過污者自付,增加市民丟棄垃圾的成本,以促進源頭減廢。實事求是地說,垃圾收費與現時丟棄垃圾的方式比較,的確是相對不便,市民也需要一段時間才能養成「揼少啲,慳多啲」的習慣。

落實垃圾收費初期市民肯定會不適應,社會亦可能出現短暫的混亂,這些情況在內地或海外城市實施類似政策初期也曾發生。但事實證明,短暫的混亂過後,減廢結果便會陸續呈現。

過去,由於香港欠缺完善的減廢政策,令到廢物管理成為香港的短板,簡單以堆填方式處理都市廢物更是破壞環境和浪費土地資源。筆者認為,現在距離實施垃圾收費尚有8個月,特區政府應加強與社會各界,特別是相關持份者溝通,盡早預估落實政策時可能出現的混亂情況及問題根源,制定相關的應對方案,提前調配資源。此外,當局也可以提前透過不同媒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教導市民如何做好源頭減費,從而減少垃圾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