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D05 | 時代 | 法政隨筆 |湯家驊

七一那天早上還在北京聽着習主席勉勵國民團結一致,抵擋外來政治欺凌和壓迫,晚上回到香港,甫下飛機便聽到一宗令人心酸憤慨的新聞;一名仇警人士意圖刺殺警員後,畏罪自殺身亡。更令人痛心疾首的是,隔天網上流傳不少帖文聲稱施襲者為「義士」或「烈士」,更有父母帶同子女到死者現場奉獻鮮花「悼念」施暴者、有學生團體通過「悼念」動議,讚揚兇徒「為香港犧牲」。

這些是什麼人?怎麼會公開宣揚暴力?試想想,假若九一一後有人公開「悼念」或稱讚進行恐怖活動者為「義士」或「烈士」,任何人包括美國人會有何感想?這已不是政治問題、種族問題或法律問題,而是人的良知問題。

我實在想不出這種行為對社會、對下一代有什麼好處。假如社會孕育了一班視法治如無物、稍不如意便隨意施行暴力、殺戮他人的人,這會是一個怎樣的社會?那些帶着兒女公開表達「悼念」意圖殺人者,希望帶給他們的兒女什麼教育、什麼觀念?教他們殺人是可以接受、是一種英勇行為?殺人後是會受到尊敬、會被追捧?殺人者是一位英雄、一位義士?殺人可以解決問題?令你心裏好過一點?生活在仇恨中是一種福氣?

我想不通。我只覺得有這種思想的人配不上談什麼自由或民主,因為連最基本的道德良知也欠奉的人是不會尊重包括自由和民主的任何普世核心價值的。我更看不起那些在旁為邪惡觀念開解和轉移視線荼毒下一代的所謂學者、社會領袖和自稱熱愛民主的意見領袖等。你們對得起社會、對得起自己良心嗎?